政协西安市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提案( 类)
第 号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以上由提案审查机构填写)
案由:推行国际化标识体系,进一步提升西安的国际化品质
提案者 工作单位及通讯地址 界 别 电话号码 邮 编
李利安 西北大学中东研究所 市民建 88373795 710069
提案日期: 2007年 2月 6日
(要求:一事一案,请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也可以用电脑打印,字迹清楚,纸面整洁,不得剪贴;内容力求简短,建议应具有可操作性)
内 容:
陈宝根代市长的《政府工作报告》在提到未来五年西安市发展总体目标时强调,要坚持“国际化”等四化发展理念,把西安建设成“国际性”现代化大城市。国际性已是当代西安的一大特色,也是未来西安发展的必由之路。可是西安现有的城市理念、体制和风貌还离国际化、国际性有很大的距离,严重影响了国外友人和其他非汉语居民在西安的生活,不利于西安投资环境的改善。例如西安现有的城市标识系统基本上还停留在封闭混乱的状态。
本提案所说的标识,主要指标明某特定空间、建筑物、服务机构、警示与指南等的统一符号、图案或附加国际通用语言的翻译。西安城市标识系统在国际化程度方面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道路交通标识方式和制度的国际标准化程度还不够;医院、公安、部分旅行社、大中型商场、保险公司等公共服务机构缺乏统一的完整的国际化标识,或者是没有附加英语名称与提示;地名、道路、街坊、居民小区等名称没有附加英文;一些可能接待外宾的政府部门或准政府部门未加英文名称;旅游、休闲、度假、城市公园等公共活动区或没有英文名称,或缺乏规范的国际统一标识;文物保护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大都没有英文标识;道路、商场、医院、旅游区、公交车辆等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警示与服务指南标识缺乏英语版本。为方便国人明确快捷地辨识各种城市生活系统,特别是方便国际友人和其他一切非汉语人民在西安旅游观光、工作生活、交流学习等,促进西安国际化的成度的进一步提升,我们建议如下:
建 议:
1、旅游、度假、休闲等开放性旅游区和休闲区应使用国际统一标识,没有统一标识的,在汉语名称标识之外强制性附加本名称的英语译名及英文简介;
2、医院、银行、公安、大中型商场、影剧院、图书馆、文化馆、书店、展厅、画院、研究院、餐饮等各类服务行业、宗教活动场所、大中小学校、旅行社、宾馆、美容健身理发等公共服务机构在中国统一标识之外,若有国际统一标识,附加国际统一标识,并逐渐取消国内统一标识;没有统一标识则在汉语名称标识之外附加本机构的英语译名;
3、外事、海关、税务、开发区管委会等涉外或可能涉外的政府或准政府机关应在汉语名称标识之外附加英文名称;非涉外政府机关可暂时只使用汉语名称标识体系;一般商铺、厂矿、一般居民区、居民楼、广告牌等建议也在汉语名称标识之外附加英文名称;
4、各类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古遗址、保护性古树、现代城市景观等附加英文名称及英文简介;
5、道路、商场、医院、旅游区、公交车辆等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警示、行为规范与服务指南等标识附加英语版本;
6、公路、街道、桥梁、街区、地名等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和城市地名系统除使用国际统一图形、符号标识(有的话)外,同时附加英文名称;
7、关隘、山脉、河流、湖泊等地理名称在汉语名称之外附加英文名称;
8、各类指示牌、指示灯、指示符号等,应附加英文解释;
9、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各类书籍、报刊在封面上附加本书籍名称和报刊名称的英文翻译,并倡导和推广对这类公开发行的书籍报刊的目录附加英文翻译;
10、通过民政、旅游、文物、规划等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西安城市的所有标识系统进行全面而科学的论证和分类,确定全面的城市标识国际化方案,对已经行之有效的规范化标予以肯定和保留,对没有或不规范、不完善、不全面的领域进行全面整顿,限期完成规范化的标识。
备注:承办单位对委员提案,复文寄送第一提案人1份;对党派团体提案,复文寄送提案单位2份;对政协界别小组提案,复文寄送联系人2份;对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复文寄送该专门委员会办公室2份。党群口的提案,复文须抄送市委督查室2份,并加抄市政府办公厅1份。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提案,复文须抄送市政府督查室2份,并加抄市政府办公厅1份。所有复文均须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2份。复文内容涉及其他单位的,应同时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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