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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佛教寺院藏书编目的建议
 
作者:白化文 文章来源:佛教在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7-15 18:39:51

东汉至南北朝时期,是我国佛经汉释的第一个高潮期。新的佛经译本不断出现。但皇室典藏部门往往把佛经作为一种特藏,另外皮藏并单独编目。有少量的佛经进入外典书籍的库藏,也另作一种佛经书簿以登记之,后来则在子部中设立释教一类,但并不全收内典,只是就编者所接触到的,或认为重要的,酌量采择一部分收入。这种做法的影响极为深远,通贯到清代,各种外典书目中,对佛经都是点缀性的登记那么一些就算了。影响一直到现在。

从佛经教典(主要是汉译经典)进入图书典藏和编目领域,就出现二水分流的态势,只能迫使佛教徒自行编制专门性、专业性极强的各种佛经目录。南北朝时期,即佛经汉译的头一个高潮期中,我国佛教徒编制佛经目录的第一个繁盛期便及时出现。明显标志是:一、各种形式的目录,如分类目录,译者和著者目录,推荐目录等百花齐放。二、各种目录多带有各具特色的解题、提要等。对译者生平、译经经过,翻译时间、参与者的详细记录,更是形成中国佛经目录极大特点与优点的一大成就。三、常常结合佛教史实的记录来安排登录顺序,把译经前后和教义传布情况结合起来,又形成自己的另一大特色与优点。四、有对于经典真伪的辨析,有对于经典是否全译抑或摘抄,汇编等的说明。总的来看,中国汉文佛经目录有其极大的带有独创性的特点与优点。可惜,一般的外典的目录编制者往往不懂、不看,因而也不去学习佛经目录的这些特点与优点。不然的话,中国外典目录的编制会有更大的提高。关于佛经目录的内容及其特点、优点等等的分析,有方广铝等位先生的专门著述,如方先生的《中国大藏经史》等在,这里就不再辞费了。

如上所述,佛典目录成为一种极特殊的专门目录,或者说专科目录。但是,统一编目是世界潮流,如何因应,即如何将佛教图书(包括大藏经在内)纳入总的图书编目和典藏之中,也是必须解决而又很难解决的事情了。

 

这就牵涉到佛教图书分类法应如何编制的问题。

编纂佛教图书分类法,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如上所述的应否或能否加入统一编目体系的问题。应否,从图书馆学的角度看,当然是。能否,应该说是没有不能的,但是困难在于,古今中外的大型分类法,都没有给佛教经典留出足够的类目。而佛教经典是十分繁富的,自成体系的,完全能够占据一个大部类。如果统一编目,当然应以国家级的分类法为圭臬,统一在国家级的分类法之中。首选应为《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特别是它的简本,因为它适合于很少收藏外典的寺院等典藏单位使用。以下就以此法为基准,讨论寺院藏书编目和典藏阅览等问题。

在讨论到典藏阅览等问题时,我们还必须注意到,中国汉化佛教寺院藏书--其实,藏传佛教与南传佛教的寺院藏书亦莫不如是--的一个重大特点是,典藏在藏经阁中的大藏经等藏书,是作为佛教三宝之一的法宝的一部分来供养的,一般不供通常性质的阅读使用。即使在阁中阅览和抄录,也是怀着极为虔诚的心态,在信徒心目中起着特殊作用的。有些这样的藏经之地,还采用把一整套大藏经中的各经或按经名或分函分册供养的方式,号召居士等长期供养。这样供养起来的经典,就更不能供应一般性质的阅览了。再说藏经阁的经典,一般是按传统的千字文号编号纳入经厨的,从佛教的原则上说,是不能与其它书籍混编在一起的。

反过来说,供寺院内外僧人与居士等作普通阅览用的内典与外典等,自然也是另立典藏机制为宜。这些书籍最好统一编目与典藏,其编目最好汇入国家级的分类法之中。这就回到我们起始讨论的问题上来了。

看来,把藏经阁中的法宝级大藏经与供普通阅览学习用的内外典分开庋藏,是因应于寺院教义与现实情况的。但是,从图书编目的角度看,采用参见等方式把藏经阁中的这一大批藏书的情况反映出来,也是应该的、必要的。也就是说,寺院藏书应该有个统一的编目反映。

 

如上所述,我们应该解决的是两个问题

1寺院藏书,包括藏经阁内供养的大藏经。均应采用统一编目的方式反映出来。至于能否供一般性阅览,另当别论。

2.将寺院藏书的编目纳入国家级统一的分类法之中。这个问题的难点和焦点在于,国家级的分类法,如我们举例用的《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其他所有的大型和通用型分类法亦莫不如是)的类目表(Classification Schedule)中,给予佛教图书的类目(Class)太少。《中图法》只在“B哲学这一大类之下,建立二级类目“B9无神论、宗教,下辖第四个三级类目“B94佛教。按简本就到此为止。下有两条类目注解(Class note):

佛教的经、律、疏等入此。

佛教的布教、仪注、宗派,佛教组织及寺院,对佛教的分析和研究,佛教史及人物传记等入此。

我们看到,说明中列举的这些内容,起码也得再细分三到四级类目才能区分开。而寺院中的外典图书是不多的,而且总会有些偏重。例如,自然科学的书籍不会太多。如果全部套用《中图法》,势必形成有些大类目最多再下分一级就行了,而佛教图书则会分到六至七八级,有如百足之虫长出一条大腿来。

进一步,又会有第三个问题出现:下分的小类目如何拟定,即本文将要详述之所在。

 

拟定佛教经典在分类法中的类系(Chains),或者说是一个佛教学术的类目链(Chain of Classes)还要包括若干复分表等,是一件学术性很强的工作,需要集思广益,多方合作,非数载之功,多人之力莫办,还得开多次会议研究通过才行,要说纳入《中图法》那就更麻烦了。当今之计,我们建议采用一种权宜的办法。具体地说,就是把台湾的《佛教图书分类法》略加改造,在寺院的范围内,纳入《中图法》的范畴之中,暂行使用。待积累有相当经验后,再行开会研究讨论,包括国际性的研究讨论,以便进一步提高推广之。

按,内地的寺院藏书编目,据我们所知,迄今并未自行编制出自己的分类法来。可是,台湾已经有多年的分类法研究积累,而且有成书可为依据。为今之计,只有向台湾借鉴并变化使用,才是一条捷径。

我们所见到的台湾通行的佛教图书分类专书,较早的有李世杰先生在1962年编著的《佛教图书分类法》。此法迄今为台湾各大寺院图书馆所遵用。地址设在台湾嘉义县竹崎乡内埔村溪州491号的香光尼众佛学院图书馆,受台湾多数同性质单位的委托,主持拟订新的分类法。从1992年起,经过拟订初稿,与若干单位讨论研究,编写出《佛教图书分类法(1996年版)》,由香光书乡出版社于199610月出版。

为了推广使用这部分类法,香光尼众佛学图书馆作了大量的推行工作,她们开办了几次佛教图书分类编目研习营并为此专门编写出研习手册19976月在营内分发。她们所办的《佛教图书馆馆讯》,从19953月创刊,我们已经见到的有13期。最近的一期即第13期,是在19983月出版的。这份刊物的核心议题就是推广上述的分类法,以及研究编目等问题。这些手册与刊物都是她们本馆自办出版发行的,均无偿地对外交换与交流。

 

这部分类法的特点是:

1.按十进分类。这就便于纳入许多大分类法之中。例如《中图法》,就可在拼音字母的二级类目之下展开到七级到八级,甚至还可复分到更加细分的程度。

2.附有四个通用复分表。四个专用复分表,两个附录,有的很有用。特别是四个专用表极为有用,题目如下:僧制复分表,佛教文学复分表,语言复分表,佛教宗派复分表。

3.加上上述的手册和刊物,共同使用,就能得到许多类目注释和使用说明,很便于初学编目者和兼职编目人员。寺院中这样的图书编目人员占图书馆工作人员中的绝大部分。

这部分类的主要缺点是:

1.类名(Class terrn)有的取得不太适当,需要修改。例如,我国的佛教分为汉化佛教、藏传佛教、南传佛教三大体系,但都带有极大的中国本国的特点,都是属于中国的。这一点必须明确。因而,如下面的标题词(Subject heading)就有点问题了:

192中国佛教思想

193
西藏佛教思想

229
中国各地佛教史

230
西藏佛教史

等等,总之一是把西藏独立起来,二是忽略了中国的南传佛教的地位,这是原则问题。

再有。释迦牟尼佛的外婆家和他的出生地都在尼泊尔。现在印度和巴基斯坦两国的边界纠纷也还没有解决。因而,凡涉及这些方面的事,我们建议一律以古代南亚次大陆南亚次大陆这个地理概念代之,如印度佛教史原始佛教史(原注:指世尊至阿育王时期佛教史,根本佛教史入此),就无妨改称古代南亚次大陆佛教史根本佛教史,而用注释以说明之。

2.有的通用复分表分类不当,必须改正,如佛教地区表中国与西藏并列,很容易引起误会。中国省区表还用的是解放前国民党政府甚至是北洋政府时期的划分法,不但与现在的行政不合,还可能引起国际纠纷,属原则性政治问题,非改不可。

可是,此法究竟提供给我们一个相当详密的分类框架,从佛教教义方面的类称标题和特称标题看,大部分是标得不错的,至少是提供了一个详细的参照体系。所以我们主张,对此法进行改造使用。

 

如何在《中图法》之下,在寺院图书馆中改造使用此法呢?我们的建议如下:

一种办法是,编制两种以至三种目录。即,1寺院中的外典普通书目录,就采用《中图法》的简本,外加用它的期刊表。把中国古籍尽量纳入。好在大部分古籍在解放后都出版了新的版本,编目时,特别是在集中编目时,已经有给号的先例可供参考。2、内典图书则建议采用一种佛教内部新编的分类法,只要此法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就行,在使用中逐步改进之。推荐台湾香光尼众佛学院图书馆所编辑的《佛教图书分类法(1996年版)》。理由除上述外,还可加上几句:此书分类详密,附表很多,有大量的注释和辅助性手册与刊物,而且有索引。它的分类体系主要参考《大正藏》,而《大正藏》是当前世界上使用最广的一部大藏经,各大寺院中多有收藏。3、内外典的非汉文图书,寺院中收藏可能语种多而品种杂,建议统一纳入非汉文图书的一个系统内。然后,再按语种区分。各语种之内。再划分成内典、外典两大部。内典按上述”2“表统分;外典按上述”1“表统分。注意:我们采用非汉文图书这个词语,是因为,藏文等语文的佛典,在寺院中是经常庋藏的。藏文、彜文等多是我国的民族语言文字,不能称之为外文。现在把民族语文和外文的图书统编在一起,就只能用非汉文图书来总括了。附带说一下,若是在藏传佛教寺院或云南一带的南传佛教寺院等系统中、藏文、彜文等本民族语文的佛教经典必然比别的文种图书要多,那就可以本民族语文经典为主。例如以藏文为主的,多语种图书自然以非藏文图书概之。

另一种办法是,编制汉文、非汉文两种目录。汉文图书分类就采用《中图法》。把原归入此法第二部哲学(占”B“号),内的佛教内涵的图书都分离提出,另立新部类。如何立法?我建议,由于《中图法》只立有五部二十二大类,我们可以利用它没有使用的几个汉语拼音字母,即”LMWY“四个字母,正好利用,若将就原来的框架,则可以在原第三部社会科学和第四部自然科学之间加一部,以”L“”M 为部首。或者在原第四与第五部(综合性图书)之间加一部,以”Y“为部首。这样,就有五部变为六部,新加的就是佛教经典这一部,下面的各类大小各级类目,则可以经过细心地改造后移用《佛教图书分类法》(1996年版)的类目,先行试用,慢慢改进。至于非汉文目录部分,则还可套用我们在前一段中所述的第”3“项办法处理。

再有,近年出版的《中国古籍总目》中对释教图书的类目也做了一些探索,可以参见。

当然,以上所述,都是权宜之计,如何编制出新的佛教图书分类法,并纳入统一编目的范畴中去还有待大家的努力,我们呼吁:要把这项工作及早提到日程上来。

 

 

文章录入:丽丽    责任编辑: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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