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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象化与物化: 马克思物化理论的再思考
 
作者:刘森林 文章来源:《学灯》总第33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6 9:56:38

物象化与物化: 马克思物化理论的再思考

 

刘森林

 

历史唯物主义的“物化”概念一直隐含着一些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应该仅仅在肯定的层面上理解它,还是应该更多关注其批判性的意义?从德文用词的角度看,Verdinglichung (物化) Versachlichung (物象化或事化) 是否应该予以区别? 是应该仅仅关注文本及其思想,还是应该首先关注该思想与当下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关联? 如果考虑到自卢卡奇以来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反物化的思想与当下中国追求现代法制国家的努力存在明显反差,以及马克思与韦伯(指马克斯·韦伯,下同)、卢卡奇在此问题上的区别与联系,确切地思考马克思的物化概念就显得更有意义。

 

一、物化与物象化(事化)的区别

 

中文的“物化”概念至少对应着两个德文词: VerdinglichungVersachlichung。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一版中,Vergegenstaendlichung也被翻译成“物化”。社会批判理论中“物化”概念的德文原词一般是指Verdinglichung,不过,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所说的“物化”却主要不是它,而是Versachlichung。虽然马克思对Verdinglichung的使用不会像韦斯特曼所说的那样只是用了2(韦斯特曼,第222 ) ,但根据我的了解,的确少于Versachlichung。需要注意的是,Verdinglichung概念如今仍是一个批判性意味很强的词,Versachlichung却在 20 世纪逐渐丧失了批判性意味。仅就此来说,我们也应该区分马克思使用的两个“物化”德文词: VerdinglichungVersachlichung。为了叙述方便,本文把马克思使用的Versachlichung称作“物象化”(而把韦伯使用的这个词称为“事化”);同时把Verdinglichung称作“物化”,而将Vergegenstaendlichung称为“对象化”。

一些学者认为,物化与物象化没有什么区别。中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的第一、第二版中,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的汉译本中,两个词都不加区别地被翻译为“物化”。研究马克思思想的不少学者持有类似看法。比如博托莫尔主编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辞典》就是如此。在彼德洛维奇撰写的这个“物化”(reification) 条目中,作者直接把马克思使用的VersachlichungVerdinglichung看作同义语。( 博托莫尔,第 500 501 ) 而马尔库什在考察马克思使用Versachlichung一词时指出,它首次出现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当时还没有固定的特殊的含义,某些情况下似乎与对象化Vergegenstaendlichung一样。而在其他地方,它明确地在“拜物教”的意义上被使用。后来,这个概念逐渐与Verdinglichung同义了。(参见马尔库什,第 277 )他引证的马克思原文是《资本论》第三卷第四十八章临近结束前的一段(倒数第三自然段),对此我将在下文中分析,并加以另外的解释。

而在主张两者存在明显区别的观点中,可以发现有三种立场: (1)认为物化是万物商品化的结果,而物象化、事化是典章制度合理化、疏密化的结果;(2)两者的含义存在一定交叉,物象化、事化只是比物化更为严重而已;(3)物化的哲学基础是主体性,而物象化、事化的哲学基础则是主体间性。(参见刘森林,第7)我想在本文中提出区别两者的第四种立场:在马克思那里,物化是未经反思的自然状态,而物象化则是意识有所反思甚至奥秘已被看穿的非自然状态。看穿还是未看穿,虽然不影响物化现象的存在与不存在,但影响它将如何存在。反思的结果是,对马克思来说,物象化既体现着一种历史的进步性,又标志着对本质、奥秘的一种遮蔽,因而体现着一种历史批判性。

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在多个场合分别使用VersachlichungVerdinglichung两个词,以分析“物”的人格化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物象化。例如,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指出,在资本-利润、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个“经济三位一体中,争辩在于生产方式的神秘化,社会关系的物化(Verdinglichung),物质的生产关系和它们的历史社会规定性的直接融合已经完成: 这是一个着了魔的、颠倒的、倒立着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资本先生和土地太太,作为社会的人物,同时又直接作为单纯的物(Ding),在兴妖作怪。古典经济学把利息归结为利润的一部分,把地租归结为超过平均利润率的余额,使这两者以剩余价值的形式一致起来; 此外,把流通过程当作单纯的形式变化来说明;最后,在直接生产过程中把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归结为劳动; 这样,它就把上面那些虚伪的假象和错觉,把财富的不同社会要素互相间的这种独立化和硬化,把这种物( Sache) 的人格化和生产关系的物象化(Versachlichung) ,把日常生活中的这个宗教揭穿了”。(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6

卷,第 2 版,第 940 页,译文略有改动; cf. Karl Marx Friedrich Engels WerkeBd. 25S. 838)

看得出来,在奥秘未被揭穿之前,“物”与“物化”分别使用 Ding Verdinglichung,而奥秘被揭穿之后,“物”与“物化”则开始使用SacheVersachlichung。奥秘被揭穿之后的自在“物”( Ding)成了社会性的“事”( Sache ),而“物化”( Verdinglichung )就成了“物象化”(Versachlichung)。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二十四章所说的“在GG’上,我们看到了资本的没有概念的形式,看到了生产关系的最高度的颠倒和物象化 ( Versachlichung) ( 同上,第442页,译文略有改动; ibidS. 405) ,也能佐证这一点。它表明,“物”与“事”、“物化”与“物象化”的区别,首先就是认识论意义上的自在状态与非自在状态的区别。在马克思看来,处在自在状态中“实际的生产当事人对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些异化的不合理的形式,感到很自在,这也同样是自然的事情,因为他们就是在这些假象的形态中活动的”; 而揭示这种自在状态背后隐藏真相的古典经济学虽然已经到达了揭穿秘密的当口,但还没有完全自觉地站在批判自在状态的立场上,而是“或多或少地被束缚在他们曾批判地予以揭示的假象世界里”,并最后坠入宣称物化现实“具有自然的必然性和永恒的合理性”的意识形态。( 同上,第 940 941 页;ibidS. 838839) 在不自觉地揭示物化背后的真相与维护物化现实的自然必然性之间,存在着显然的矛盾。把物化真相揭示出来,彻底地看清物化现实的真实本质,也就是使“物化”实际上呈现为一种“物象化”,揭示“物”实际上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事”,只有马克思才做到了。所以,他才强调“物象化”概念对“物化”概念的进步性和科学性。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物象化”概念比“物化”概念具有更多更强的批判性意蕴。它说明,“物象化”是一个哲学意蕴很强的概念。它意味着,“物”和“物化”只是一种表象,表象背后的奥秘才是本质。虽然马克思不会像海德格尔那样在“物”的背后看出天地神人四大存在,但“物”背后的“人”、物物关系背后的人人关系,在马克思的用法中还是很清晰的。

 

 

二、人被物纠缠住,社会关系对人取得独立性,个性的丧失: 物象化的首要含义

 

希腊古典时代的主人把与物打交道的事交给奴隶和匠人,自己专注于城邦中真正的人事,谋求善、崇高。现代人则普遍地自己处理物,自己纠缠于物事,把物事与人事弄在一起,在事务(Sache)中谋求对事物(Ding)的占有。马克思说:“一个物可以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例如,空气、天然草地、处女地,等等。一个物可以有用,而且是人类劳动产品,但不是商品。……要生产商品,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马克思,第17)问题是,在现代社会中,“物的价值则只能在交换中实现,就是说,只能在一种社会关系中实现”。(同上,第 63 ) 作为商品的物的实现取决于交换关系,即必须把物置换成抽象的、无差别的、平均性的劳动并与他人的等量劳动交换。物的交换价值的实现需要物的价值的实现。这就意味着,物的实现取决于社会交换体系的认同,而社会交换体系越来越体现为日益复杂的事务操作体系。这个体系越来越规范化、精确化、程序化、法制化、“对事不对人”化,越来越不随意化、人情化、“对人不对事”化,越来越不受人的个性、情感等主观品质的影响。这个事务操作体系的效率影响着物的实现,并且使得几乎所有的人事都与事物、事务纠缠在一起。

理论观察的着眼点是应该放在这种社会组织系统本身的演变轨迹,还是应该放在这种体系对人的内在影响? 在讨论马克思的思想时,人们似乎更放在后者身上。马克思的如下分析也支持这一点:“在叙述生产关系的物象化(Versachlichung) 和生产关系对当事人的独立化时,我们没有谈到,这些联系由于世界市场,世界市场行情,市场价格的变动,信用的期限,工商业的周期,繁荣和危机的交替,会以怎样的方式对生产当事人表现为压倒的、不可抗拒地统治他们的自然规律,并且在他们面前作为盲目的必然性发生作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6 卷,第 941 页,译文略有改动; cf. Karl Marx Friedrich Engels WerkeBd. 25S. 839) 社会关系日益发达和成熟之后,就会日益取得独立性的品格。它会形成自己特有的内在逻辑规则,并按照这样的逻辑规则运行。而这样的逻辑规则与人自己的需求、情感可能会形成明显的差异。日益制度化、成熟化的社会关系不断取得独立性,甚至获得自然性和自动性,对人形成强迫,要人适应它的规则、逻辑、节奏、价值取向等等。

如果把着眼点放在社会关系本身的演变轨迹上,就会发现,社会关系的独立性品格形成之后,就像盖伦受马克思启发在分析物象化、事化( Versachlichung) 时所说的,会形成高度专业化和固定化的分工体系,使人局限于某种职业活动。这种高度专门的、相互支持的分工操作体系、这种高度常规化了的系统,已经“被省力化到了这种地步,以致他发觉自己在社会体系中已被精确地定了位,因而就与社会体系的其他定位在功能上联系了起来”。( GehlenS. 120; 参见盖伦,第 133 ) 这种专门化具有两面性,盖伦特别指出马克思早已认识到这一点: “一切专门化都必然产生出的片面性和固定化,发展出两种后果: 一方面,在被规定了的范围内,操作变得越来越无限地精细。只有专家才能是技艺高超的人。另一方面,……固定化使得人格的那些品性因素相对地成为不相干的了,而剩下来的那些相关方面的片面性又使得他身上真正个人的‘不可分离’的因素变得无关紧要。于是我们就可以像马克思那样,指出个人的生命 ( 就其对他乃是个人而言) 与他的存在(就他附属于劳动的某个分支,并处于与那种劳动习惯的条件之下而言) 这两者之间所出现的差别。阿尔弗雷德·韦伯也指出了这一差别。”( ibidS. 126 127; 同上,第 140 141 )

着眼点回到对人的影响方面,就此而言,个人的个性被排斥在社会过程之外,成了完全个人的事情,或者与社会化过程对立的东西。相应的,社会化几乎完全忽视个人的需求、个性、尊严、自由等个人掌控的东西。社会化具有自己的运行逻辑和规则,形成了一套固定的、追求系统合理化效益的东西。它与个人的需求、个性、尊严、自由没有内在的关联。在它的独立运行中,个人已经无法调控、改造它了,甚至于个人进入这个系统只能以放弃自己的需求、个性、尊严、自由为前提,也就是只能以一个职业技能的具有者和发挥者的形象在系统中完成社会为他规定好的功能。以至于社会具有了某种自动化、自然化的特点,成了不理睬个人并只是按照自身已经形成的运作逻辑运作的自然历史过程。换言之,物象化 ( Versachlichung) 也就是在社会性的事情 ( Sache) 上自动化( automatisiertes) 。盖伦就是在分析社会的自动化时谈及物象化 ( Versachlichung) 的。他干脆就把物象化、事化解释为行为的自动化,个性、人格的无效化。如一个修理工,社会所关心的只是他所从事的职业活动、他所承担的社会职能,而不关心他的个性和与无名化的社会职能无关的东西。Versachlichung所标示的现象就“存在于这一事实,即这个个人不是从他自己完全独特的个性,而是从他所从事的活动的客观性中得出他的自尊心的标准的”。( GehlenS. 116; 参见盖伦,第130)

在导致个性消失的意义上,马克思在18571858 年手稿中指出: “如果说[他们]作为交换主体互相对立,那么在交换行为中他们就证明了自己。交换本身只不过是这种证明而已。他们实现为交换者,因而实现为平等的人,而他们的商品 ( 客体) 则实现为等价物。他们当作价值相等的东西来交换的只是自己的对象的存在。他们本身是价值相等的人,在交换行为中证明自己是价值相等的和彼此漠不关心的人。……因为他们只是彼此作为等价的主体而存在,所以他们是价值相等的人,同时是彼此漠不关心的人。他们的其他差别与他们无关。他们的个人的特殊性并不进入过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2版,第359)

人作为劳动者其价值和社会承认体现在他的对象化创造物的社会性实现之中。在劳动创造物质财富这个意义上,物化( Verdinglichung) 是人的能力的对象化,是应予肯定的历史发展的基础。但是,这种对物化的肯定受制于两点: 一是劳动过程中机器体系和管理体系对劳动者的胁迫──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有大量分析。二是在没有通过社会交换体系与他人劳动成功等价交换之前,对象化还只是一种可能性。只有在社会交换体系中自己的对象化创造物成功地获得实现,也就是有人购买和消费之后,他(的劳动)才获得实现、肯定和承认。由此,在社会性运转中,人由“物”体现,这种体现的完成还需要日益完善的社会交换系统。于是,人必然遭遇双重的“物化”:化为有形有状的劳动产品之“物”,也化为生产关系、交换关系的社会关系之“物”,成为这两种“物”的承担者和体现者。无论就哪种“物”而言,物化的社会性实现都需要把关系的每个参与方的特点抽象掉,把每个(生产、交换) 主体视为抽象同一和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的承担者。因而,这种关系中的人际事务也就是“物”与“事”,而不是具体、感性、富有感情和个性的人。“人”被各种事物和事务纠缠住了,即使不是失去自己的内在本性,也可以说是成了各种事物、事务的体现者和应付者。而现代的各种事物、事务不仅是一些社会关系、制度的固定化与模式化操作,也与诸多的技术、程序、具有各种功能的物质性存在物密不可分。人被纠缠于物与事之中难以自拔。

从主体性的角度来看,如果把“人”界定为个性、人格等,物象化( Versachlichung) 就是非人化,人格等的丧失。在这个意义上,物象化的对立面就是人格化( Personifizierrung) 。接着马克思与韦伯继续讲物象化的盖伦也指出,“物象化了的”( Versachlichte) 与“非个人化的”( unpersoenlichen),是并排使用的两个词,也是含义极为相近的两个词。人格、自由只有在生活领域才成为被考虑的东西,如在政治生活中,而在经济生活中它没有地位。继承马克思的逻辑,盖伦也强调应该区别被系统化规定了的“工作”与有个人人格和自由、尊严的“生活”两个不同的领域。在他看来,习惯了物象化、事化的人,“人格就被各套不同的机器所吞噬;他被贬低为一种残余的人,这在专家传授技能的专门化过程中再也明显不过了。”( GehlenS. 127; 参见盖伦,第141) 按照我的理解,马克思的态度也建立在区分日益物象化的“劳动”与劳动之余的自由支配时间的基础上,并认为两者是依次继起、协调一致的: 首先肯定劳动的基础性,尔后肯定劳动之余的“生活”的价值。也就是说,劳动中的“人”是抽象掉了个性特质的普遍的人,是一般化劳动的提供者与承担者,而劳动之余的“人”就有自由发展的空间和可能。前者为后者提供基础和前提,促进后者的发展,两者并不矛盾。据此,对马克思物象化理论的评价就不能局限于把“人”视为个性、人格这一方面,从而把物象化看作物对人的压制、替代,或人的本质、人格的丧失。“人”还有另一面相,从这一面相出发,可以对物象化进行另一种注释。

 

 

三、促进效率,促进主体的实现: 物象化的另一面

 

在这方面,马克思的高明之处在于,主张不能不分场合地把“人”解释成与劳动、物化系统对立的“个性人”。劳动过程和交换过程中塑造的普遍的“人”也是人的重要维度,甚至是最基本的维度。在此意义上,马克思仍然在讲“类”,并把费尔巴哈的“类”概念解释成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支撑起来的存在物,从而认定为生产而生产“无非就是发展人类的生产力,也就是发展人类天性的财富增长目的本身”,而西斯蒙第以个人福利为由对抗发展人类的生产力这种目的,“就是不理解: ‘人’类的才能的这种发展,虽然在开始时要靠牺牲多数的个人,甚至靠牺牲整个阶级,但最终会克服这种对抗,而同每个个人的发展相一致; 因此,个性的比较高度的发展,只有以牺牲个人的历史过程为代价。至于这种感化议论的徒劳,那就不用说了,因为在人类,也像在动植物界一样,种族的利益总是要靠牺牲个体的利益来为自己开辟道路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2册,第1版,第124125)显然,马克思并不同意阿尔弗雷德·韦伯关于只有摆脱劳动(工作)才能成就人自己的观点。在马克思看来,按照人“类”发展的逻辑,物质财富和效率日益提高的社会生产关系是发展的“内容”,而资本主义所有制只是“狭隘的形式”,并认定“事实上,如果抛掉狭隘的资产阶级形式,那么,财富不就是在普遍交换中产生的个人的需要、才能、享用、生产力等等的普遍性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2版,第479480)

根据“类”的视角,“物象化”了的“人”也就是非个人化的、社会功能化的人。“这种人以一种明显常规化的、持久的、一贯的姿态面对着文明和社会的不同领域,这从理想上来说总是‘正确的’姿态,也就是尽量减少了事务的和社会的摩擦。……人在很大程度上发展成为一个‘职能人’(执行功能的人) 。种种阻碍这种发展的个人特征,看起来都是不需要的,不管他们是被天才还是被不能适应社会的个人所具有。”(GehlenS. 119; 参见盖伦,第 132 ) 对个人的社会化,盖伦与马克思一样,并不一味地赞成,也不一味地反对。社会化意味着效率、生产力的提高,但它的现代形式也具有阻碍自由、个性、尊严实现的弊端,因此必须予以历史性的超越。

重要的是,对此时的马克思来说,“人”并不仅仅意味着个性,抽去了个性维度的“社会性”或“普遍性”也是“人”的一个重要方面与维度。在主体系指“人”的意义上,社会性并不构成主体性的否定和对立,而恰是主体性的切实实现。或者说,物化、物象化并不完全就是人的丧失,而是可能在一个新的层面和维度上表现为人的实现。在现代分工体系和交换体系愈来愈复杂的背景下,无视主体的社会性构成根基和运作逻辑,径直设定主体的个人内在性本质,是无法真正理解主体及其实现机制的。主体借助于社会性获得实现; 人借助于物和物化、物象化获得一定程度的实现。社会性并不再像早期马克思(比如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 认为的那样,一定是对先验的类本质的摧残和扭曲,一定是主客体颠倒的“异化”。按照某种同一性逻辑进行复杂而稠密的社会交换(必须把自己置换为与他人统一的平等主体) 的经济人和政治公民,都通过社会交换部分地使人获得了一定的、切实的自我实现。只是这种实现是抽象的同一性主体的实现,而非个性自我的实现。但不能因此就批判这样的主体性实现完全是虚假、异化,相反,这仍然是实实在在的主体性实现。只有在个性被压抑和撇开的意义上,才能说个性自我遭受了扭曲、摧残,是一种物化或异化。这说明,马克思是在普遍性和个性、社会性和主体性双重维度上看待“人”的自我实现的。他看待“人”及其自我实现的视野更宽广了,深度也更大了。在他看来,“物”背后隐藏着“人”,而“物化”、“物象化”的背后隐藏着“人化”或人的自我实现(一个必然的历史阶段)

马克思强调物物关系背后的人人关系,隐含的一个重点就是“人”身上保留和隐含着的价值形上学含义,强调这层含义不能放弃。与韦伯主张的价值中立立场不同,马克思认为美好价值的实现其实就内在地隐含在社会历史的必然性发展进程中。在马克思看来,人的自由的实现需要一个历史过程。按照迈尔斯的划分,在这个过程中,依次逐渐实现的是三个阶段:首先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也就是追求更高目的的活动; 其次是人对自然的改造,它体现在生产力和日益发达的生产关系中;再次是个性的创造性实现。从第二个阶段过渡到第三个阶段是关键。相对于第一个阶段来说,第二个阶段是进步。物象化就大量发生在第二个阶段中。( cf. Myersp. 198)

资本主义为第二个阶段的实现开拓了很大的空间。资本主义既为人性的实现提供了潜能,也同时使得个体疏离于这种实现。( ibid) 前资本主义中只有较少的人能够实现个性,多数人则因处于物质匮乏中而不得不谋生。资本主义为改变这一点提供了不断充实的基础和条件。由于采取越来越发达的社会化大生产,分工越来越细致、发达,对象化必须借助于效率不断提高的社会交换网络,所以往往引发物象化。在对象化直接就是人的实现这一特性实现出来之前,会经历一个物化、物象化的历史过程。在迈尔斯看来,即使是在对象化就是人的实现的理想社会里,也仍然需要单调乏味的物象化的工作———只是更为合理地在社会共同体中予以分配而已。在这个意义上,物象化也是个性实现所必需的历史基础,无法彻底废除。彻底废除物象化就会坠入历史浪漫主义。( ibidp. 200)

 

四、物象化社会关系的评价

 

何种社会关系才是更好更合理的? 应该根据什么标准来评判社会关系的物象化? 是根据个人的喜好,还是根据社会化过程自身已经形成的内在逻辑与要求? 从后者来看,即从活动效率的角度来看,这个事化、物象化 ( Versachlichung) 显然是具有非常重要的省力功能的: “它们使得包括工作中所要求的注意力在内的意识活动成为习惯,而且在这些条件之下的工作同样地也成为习惯,而且大体上也就不再诱发迅速的疲乏。在这种运作的正常过程中,并不需要有任何决定性的努力,并没有任何情感必须加以抑制,没有任何冲突会自我展现,在这一运作的各个方面之间也不会出现任何干扰。一旦习惯已经变得如此之专门化,则刺激的阀限便越降越低,视觉和触觉的分辨能力也增强了,发动的反应便更加灵敏了,判断的能力便更为精密; 总之,所需要的能力就提高了。”( GehlenS.117;参见盖伦,第130)效率大大增强是这种事化、物象化的社会系统的经济效果。

成熟时期的马克思关于物象化的思想亮点,就是充分肯定物象化社会关系在提高效率方面的历史进步性。对这一点马克思与韦伯都给予了肯定,特别是在生产关系的物象化、事化而不是人的物象化、事化方面尤其如此。生产关系的物象化、事化就是一种程序化、法制化、“对事不对人”化,相对于随意化、人情化、“对人不对事”化来说是一种进步。事化、物象化不全是贬义词,它的效率、公平、精确、“对事不对人”等特点都是应该得到正面甚至高度评价的。无论是物物关系还是人人关系,都愈来愈体系化,功能愈来愈优化和细化。抛开价值层面和对个人自由的影响,这种功能的细化和优化、效率的提高、“对事不对人”的规则性与程序性的完善,都是制度进步的体现。

物的依赖关系比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依赖关系进步,这是马克思的基本观点: “每个个人以物( Sache) 的形式占有社会权利。如果从物那里夺去这种社会权力,那么你们就必然赋予人以支配人的这种权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07) 这段话之后,紧接着就是马克思著名的三大社会形态的归纳结论。三大社会形态的思想无需赘述,但把它与物化、物象化思想连接起来,则凸显出物象化社会关系相比于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社会关系的进步性,对此还是需要作出适当的强调的,因为我们都忘记了或长期不重视这一点。

马克思说:“这只是人与人之间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它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之间的关系的虚幻形式。……劳动产品一旦表现为商品,就带上拜物教的性质,拜物教是同这种生产方式分不开的。”(马克思,第52)与生产方式分不开这一点,表现了拜物教针对前现代社会形态的进步性质,故不能一味地谴责拜物教。跟以“人的依赖关系”为特点的社会形态相比,“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进步的。因为只有“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而“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的共同的需求以及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才成为可能。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还远不充足、发达的背景下,一味地强调物象化社会关系的异化性质,强调其奴役人、降低人格、使谋求全面发展的人迷失这些特点,而淡忘它蕴含的塑造普遍法权关系、提高生产效率、在公平制度建设中告别人情化等进步意蕴,至少可以说是片面、偏执的,甚至可以说本末倒置,弄不好客观上就是在肯定落后的社会关系类型。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分析商品拜物教时,马克思曾明确指出,“欧洲昏暗的中世纪”里,社会关系是以人身依附为特征的,“所以一切社会关系就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用不着采取与它们的实际存在不同的虚幻形式”,没有披上物象化的外衣。中世纪虽没有物象化,却昏暗、落后———马克思显然肯定了现代资本主义物象化社会关系对中世纪的进步性。我想,马克思物象化论中的这层意思,在建设现代化中国的当今必须复述出来,不能遗忘。

站在韦伯价值中立的立场上,这一点不难理解和接受,但站在马克思崇高理想的立场上就不好接受。我们习惯了马克思的现代性批判者的形象,却遗忘了马克思作为历史进步论者的形象。马克思不会只以生产效率来衡量和评价历史,他看重的长远目标是自由:人的尊严和自由的更充分实现才是根本。在主张人的尊严、人的自由和价值作为目标高于物、物质财富方面,《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与《资本论》并没有矛盾。只是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已经认识到,物质财富对于实现人的尊严、人的自由和价值具有奠基性的意义和作用;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物质财富与人的尊严、人的自由和价值没有矛盾。而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物质财富与人的尊严、自由存在直接冲突。成熟时期的马克思相信,物象化、事化(Versachlichung) 型社会关系喻示着生产关系进步和生产力发展的特质,与崇高理想的实现并行不悖,甚至正好促进之。韦伯却力主效率与自由之间存在异质性,现代人更重视效率。主张价值中立的他不主张把事化、物象化与自由连接在一起。而韦伯之后的人们发现物象化、事化与自由的关系在新形势下更加复杂后,重视理想维度的人就更难接受物象化、事化具有进步性意涵这一点了。不过,虚无主义通过不断消解着理想维度,而不断生发促进着对物象化、事化之进步性的确认。

 

五、结论

 

总之,我们可以总结出“物象化”的三个主要含义:

第一,“物象化”是一个典型的现代性现象,具有复杂的意蕴。在马克思那里,人的物化,人格由物来表征,人人关系由物物关系表现,是最主要的含义。而这里所谓的“物”指有形有状的、作为生产过程结果的物质产品。第二,进一步,马克思发现,这个“物”并非最根本最关键之所在;在它背后还进一步隐藏着另一种更具根本性的“物”,也就是日益按照效率的提高以及某种“公平”来不断组织、改进的社会关系体系。第三,社会 ( 生产) 关系的进化越来越向着促进效率提高、促进社会公平的方向进行,因而越来越形成一种标准化、程序化、法制化、形式化、精确化、自动化的制度性关系。在促进第二大社会形态向第三大社会形态发展的意义上,物象化的社会关系具有积极的进步性,它将为理想社会的实现不断奠定和充实基础。

“物象化”所具有的历史进步意义被隐藏在前两个主要含义之后,作为衍生性、次生性内涵长期得不到重视、开发、挖掘,致使“物象化”长期仅仅被注释为表示主客颠倒、人与物颠倒的“物化”,并成为一个只有批判性的贬义词。实际上,从历史发展角度看,它具有促进效率、推动生产力发展的进步含义。对韦伯来说,它是现代性的宿命; 对马克思来说,它则兼具在某些方面促进人的发展而在另一些方面阻碍人的自由的双重含义。“物化”一词兼具对象化、人格物化两方面的含义已众所周知,而“物象化”兼具人体现为物(人人关系体现为物物关系) 和社会关系日益发展为客观化、专门化、标准化、程序化、法制化、形式化、抽象化、精确化、自动化这一双重的含义,却没有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当然,在马克思那里,“物象化”与“物化”的词义虽有相当交叉,但还是存在明显差别:“物象化”是一个更偏重人、反思、社会关系的词,凸显物的背后是人,物与物关系的背后是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人对这种物象的反思; 而“物化”则更偏重物表征人、物物关系表征人人关系的未反思的自然状态。韦伯在马克思之后着重发展了“物象化”、事化的社会性关系提高效率与公平的正面内涵,使之成为一个褒义词,至少是中性词,逐步丧失了批判性意蕴;而卢卡奇则更多凸显了马克思“物化”思想中的批判性意蕴。在我看来,保持马克思这一理论中的张力结构非常重要。我们不能完全跟随卢卡奇走上个性伸张的浪漫不归路,中国马克思主义不能直接跟着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逻辑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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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伦,2003:《技术时代的人类心灵》,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

刘森林,2012:《重思“物化”》,载《哲学动态》第 11 期。

《卢卡奇专辑: 超越物化的狂欢》,2012 年,中央编译出版社。

马尔库什,2012 : 《马克思和卢卡奇的异化和物化概念》,载《卢卡奇专辑: 超越物化的狂欢》,中央编译出版社。

马克思,1983:《资本论》( 法汉译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75年、1998 年、2003 年,人民出版社。

韦斯特曼,2012 :《意识的物化———卢卡奇同一的主体-客体中的胡塞尔现象学》,载《卢卡奇专辑:超越物化的狂欢》,中央编译出版社。

GehlenA.2007Die SeeleimtechnischenZeitalterFrankfurt am Main: Vittorio Klostermann GmbH

Karl Marx Friedrich Engels Werke1972Berlin: Dietz Verlag

MyersD.B.1976,“Marx and the problem of nihilism”,in Philosophy and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 37 ( 2)

 

本文原载于《哲学研究》2013年第1

作者简介: 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哲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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