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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和睦与社会主义和谐——邓来送
 
作者:邓来送 文章来源:《正信》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8-7 15:02:10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要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五中全会强调了实现“和谐社会”的内容。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典礼的讲话中,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给出了这样的定义:“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国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

一、社会和谐是宗教先诀条件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426号令,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宗教事务条例》。《条例》七章四十八条体现了《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这是《条例》的宗旨,也是《条例》的总纲。宗教和睦是奠定社会和谐的基石;社会和谐是创建宗教和睦的先决条件。孙中山先生说:“政治能治外在,宗教能治人心,宗教能辅助政治,政治能拥护宗教。”由此看来,政与教是维护社会安定,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两大重要力量。国家兴佛教兴,唐代著名高僧道安法师提倡“不依国主,法事难立”。近代弘一大师提出“念佛不忘救国,救国必须念佛”的主张。唐代玄奘西行,法显南涉,鉴真东渡所从事的皆是中外佛教和文化友好交流的和平之旅。

唐朝是我国佛教的黄金时代,唐代玄奘到西天取回真经,并翻译了大量佛典。特别是女皇武则天为信佛教,写《开经偈》,给佛经作序文,请高僧译佛经、修寺庙度众,又请高僧人宫讲经说法,供养。此时,佛教、道教和儒教都和睦相处,社会安宁,出现“贞观之治唐朝国威大振”。

清朝康熙,乾隆盛世,因皇帝信仰佛教,康熙皇帝题诗赞三宝,顺治皇帝出家,宗教迅猛发展,人心善良,清朝前期,民富国强。从古代来看,宗教和睦发展,人心纯正,改恶从善,社会安定,百业兴旺,国家富强。反之,如“三武一宗”法难,到处拆庙宇、毁佛像,驱僧尼、逼还俗,弄得宗教徒惶恐不安。彼时,人心险恶,见善不行,诸恶尽作,造成社会混乱,国家贫穷。这足以证明“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是非常重要的”。

如今,党和政府提出“维护宗教和谐与社会和谐”,“和睦”、“和谐”是表示“和气”、“亲善”、“友爱”、“互助”、“团结”、“和平”之意。“宗教和睦”包括五大宗教(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要和睦相处,要团结起来。社会怎样才能和谐呢?只有全国人民同信教公民都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宏扬正气,见义勇为,刹住歪风,严惩邪恶,如此则社会安宁,人民自然和谐相处。

二、佛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良药”

佛教是和平的宗教,目标是希望能营造出极乐净土;佛教可以为人提供安身立命之所,为社会提供一种“解毒剂”;佛教能令社会增添一点祥和;佛教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理论基础。佛教人“爱国爱教”,“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尽其意就是佛教。佛教在中国历史上一直都起到了和谐人际、安顿人心的最基本的社会作用。”不仅如此,佛教最为重大的价值,在于它对我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它精密的理论体系,辩证的思维方式,重视个人修身,更关爱身边的人及自然万物。佛教解脱生死的涅槃思想,超尘出世的人生态度,众生皆有佛性的心性理论,教化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无论是帝王将相,学者文人还是庶民百姓都无不受他的影响。印度前总理尼赫鲁曾经这样说:在当今时代,对于饱受苦难迷痴狂乱的众生,佛教倡导和平的教诲,比历史上任何时刻都更为需要。佛教向来以圆融和合著称于世,佛陀教诫弟子们不与世争,佛教的“四摄”、“六度”、“八正道”、“五戒”、“八戒”、“十善”等,其精神与“法治”和“诚信”有颇多相通之处,也是取向社会和谐的良好实践途径。宏扬“十善”精神,注重人格品德,对促进社会和谐是大有益的。佛教的僧团更以“六和敬”(见和同解、戒和同修,身和同住、口和无净,意和同悦、利和同均)的精神作为集体生活的基本原则,莫不体现和谐的精神。佛教能化解矛盾,有助于社会更稳定和谐。佛教人“觉悟众生,奉献人生”,优化自身素质,和谐自他关系,“善用其心,善待一切”,“与人为善,劝人为善”等理念,使自己成为人格完善,关系和谐的人,进而推动整个社会和人类不断的净化、进步、祥和。

三、和谐理论是中国文化的精髓

环顾当今世界,全球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富两极分化,加之强权政治,经济贸易摩擦,还有种族矛盾、宗教纠纷、武装干涉、国家裂变、跨国恐怖主义活动,以及全球资源的控制与反控制、区域利益的争夺与反争夺等等,矛盾层出不穷,争端时时发生。由此而引发的对立纷争、武装冲突、战争升级等,随时可能出现!目前中国经济之所以如此兴旺,与国内外的和平大环境有很大关系。我们中国自身上下五千年的文化和中国的哲学思想博大精深。儒佛道的不少哲学理论正在许多欧美国家的知识界进行研究和讨论。中国目前处于一个伟大的转折点上,经济发展,社会繁荣,国家强盛。其实,“和谐”政策是中国几千年来文化道德的精髓。和谐追其源,来自中道,也就是中庸之道。道家、儒家以至佛家,都是追求人的太极观,也就是中道观,它并不是有人误解的所谓走中间妥协消极的道路,而是积极的阴阳和合。这“和合”笔者理解就是和谐,中国人传统的道德观也就是从这儿而来。自古以来“和为贵、和气生财”、“和衷共济”等思想观念,这种重和的人生观,它和西方的个人主义斗争观念完全背道而驰。可是,面对目前这样一个暴力霸道的世界,我们这个13亿人口的大国要以和谐之道,以柔克刚,并让世界知晓,我们中国是最讲和平的。中国警句中说“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是绝对的真理。只要中国站得高,看得远,不断用和谐对待国人,对待世界,不和霸道正面相撞,中国就能发展壮大。

四、大力弘扬慈悲济世的精神

佛教历来倡导慈悲济世的大乘菩萨精神,“拔除众生痛苦,给予众生欢乐”、“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是佛教的根本宗旨。因此,佛教在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应该积极开展服务社会,推动经济,协助旅游,帮助引资,积极投身于慈善福利事业之中,大力兴办尊老爱老事业,办养老院、敬老院、慈济院等形式,帮助社会解决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积极参加希望工程建设,对伤残贫困儿童进行必要的资助,以使他们受到应有的文化教育和社会关怀;尽力资助贫困家庭的生活,帮助他们脱贫致富,精神上鼓励和引导他们树立信心,增强改变自身境遇的勇气,从而走出困境,走向成功。在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应本着“同住一个地球,共享一片蓝天”的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环保事业,为环保人才的培养、为环保工程的宣传、为环保事业的建设;应本着“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宗旨,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建立“人间净土”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应本着“众生病故我病”的大乘菩萨精神,“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禅在生活中,生活在禅中”,“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积极关爱社会、关注人生,服务人类,慈悲济世。理应成为文化精神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成为提倡关爱之心、追求共同富裕的一种社会风气,从而为建立一个更为和谐的社会奠定基础。让佛教智慧之花开满大地,作为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与世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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